pe穿线管生产标准

pe穿线管国家标准,规格标准,生产标准,pe穿线管厂家应执行Q/KDH 06-2017进行生产,pe穿线管的色泽应均匀一致,颜色一般为黑色,内壁光滑,不允许有气泡,裂口和明显的划痕。


1.范围

  本标准规定了pe穿线管的技术要求,实验方法,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等。本标准适用于不承受外部压力埋地输送电力电缆、埋地通讯光缆的管道工程用pe穿线管。


2.规范性引用文件

 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,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蕞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  GB/T 9647 热塑性塑料管材,环刚度的测定。

  GB/T 14152 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外冲击性能实验方法 时针旋转法。


3.技术要求

3.1外形尺寸

3.11 pe穿线管的内径及公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

pe穿线管公称内径(DN)/mm蕞小内径/mm蕞小外径/mm
201820
252225
322932
403540
504450
635965
756875
908090
110100110
125115125
140129140
160147160
180165180
200185200

3.12 pe穿线管制造长度由供需双方商定,公差为±20mm。

3.2 颜色

pe穿线管的色泽应均匀一致,颜色一般为黑色。若需其它颜色的线管,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
3.3 外观

线管的内外壁光滑,不允许有气泡、裂口和明显的划痕。

3.4力学性能

线管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
表2 物理机械性能

序号项目技术指标
1环刚度(KN/M²)≥2
2落锤冲击实验9/10通过
3扁平实验垂直方形加压至外径变形量为原外径的20%,立即卸荷,式样不破裂


4 试验方法

4.1 一般要求

41.1 pe穿线管应在制造 10天内(包括第10天)进行型式试验。

4.1.2 除另有规定外,试验通常在室温下进行,在有争议时,试验在(25+5)℃的环境下进行。

4.2 颜色和外观

用肉眼观察

4.3 尺寸

用分度值不小于0.05mm的通用量具时行测量。

4.4 物理机械性能

4.4.1 环刚度

试验速度(5.0+10)mm/min,试验按GB/T9647的规定进行。

4.4.2 扁平试验

从三根线管上各取200mm管段,试样两端应垂直切平,试验设备同431规定,将试样水平放置在试验机的上下压板间,试验按GB/T9647的规定进行,以(10+5)mm/min的速度压缩试样,垂直方向加压至试样外径变形量为原外径的20%时卸荷,三个试样均无破坏或不破裂为合格。

4.4.3落锤冲击试验

试验按GB/T 14152的规定执行,试验温度为(20+1)℃条件下,锤头dn90mm落锤质量和下落高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

公称内径DN,mm落锤质,kg下落高度
DN≤0.51.000
32<DN≤1.01.000

5 检验规则

5.1组批

同一原料、配方和工艺情况下,同一班次生产的的同一规格线管为一组批。


5.2 抽样

每批产品随机抽取试样三根。


5.3 出厂检验

每批pe穿线管应经生产单位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后方能出厂。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

3.1、3.2、3.3条款。


5.4 型式检验

产品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。当有下列情况之一,应进行型式检验。

a)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、定型鉴定:

b) 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 

c)生产时,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,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; 

d) 产品长期停产后,恢复生产时;

e)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

5.5 判定规则

全部技术要求均符合,则判该项合格。任何一项检验中有2个以上的试样不合格,则判该项不合格,31、32、3.3条中有二项(含项)不合格,则判该产品不合格,物理机械性能有任一项不合格,允许在该批管材中随机抽取双倍样品进行复检,如仍不合格,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


6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运

6.1标志

pe穿线管上应有下列标志:

a) 名、厂址、商标和执行标准代号;

b)产品型号、规格、批号、生产日期和数量。


6.2 包装

pe穿线管可用防止表面碰伤的材料包装,并可按用户要求进行。


6.3 运输

pe穿线管在装卸运输时,不得受到剧烈撞击,抛摔和重压。


6.4 贮存

pe穿线管存放场地应平整,堆放整齐,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.5m,距离热源不少于2 m,不得露天曝晒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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